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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A Microphones complies fully with Directive 2011/65/EC on the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Materials (RoHS) and with Directive 2012/19/EC on the Waste from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1. RoHS指令

DPA Microphones A/S完全符合RoHS(限制使用有害物质)2011/65EC指令。DPA Microphones A/S保证我们供应在2006年7月1日后所供应的所有产品都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我们和供应商一起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步骤确保产品的构造材料不会包含任何目前规定禁止成分,努力确保不但所有焊接点不使用铅,而且元器件在需要时都可以屏蔽并替换。

这意味着所有在2006年7月1日后售出的DPA完全符合RoHS指令,除了以下的产品:

  • 高电压话筒功放及电源类型HMA 4000-II不会再在适用RoHS 2011/65/EC指令的国家或地区出售(或赠予)

2. WEEE指令

DPA话筒A/S完全符合WEEE(报废的电子电气设备) 2012/19/EC指令。也就是说,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需要单独回收处理的DPA产品都会贴上WEEE的标签以符合指令的要求。DPA Microphones A/S已经准备好接收用户废弃的设备并迟些作废物处理。由于不是所有的产品都有序列号,我们决定接受所有较早期售出的报废产品作废物处理。

请注意尽管DPA接受对使用过的产品进行报废处理,这是满足WEEE指令的国家义务,但将废弃的产品运出境作报废是不合法的。

因此,每个国家的代理商有义务按照本国的法律进行登记。而且,由于每个国家或地区对指令的解读可能有轻微的不同,每个国家的代理商有权从终端用户处接收报废的设备,并按当地的法律进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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